作者:賴利華 | 來源:江西省郵政工會 | 時間:2024-01-11 |
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的有關要求,激勵勞模(先進)和工匠人才在江西郵政高質量發展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規范創新工作室管理工作,促進創建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2024年1月3日,江西省分公司、省郵政工會聯合印發了《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勞模(先進)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
本辦法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深化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創建工作的意見》《中國國防郵電工會關于深化勞模和工匠人才(職工)創新工作室創建工作的意見》《關于印發<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勞模(先進)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的通知》(中郵聯〔2023〕651號)等文件精神進行修訂,共6章22條,主要規定了勞模(先進)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的性質與創建條件、目標與任務、創建與管理、措施與要求。
辦法明確指出,工作室創建時必須堅持政治性、實效性、成長性和群眾性4項原則,具備領銜人員、團隊成員、標牌標識、場所經費和活動內容5個基本條件,可結合實際創建技術攻關型、項目開發型、技能傳授型、窗口服務型、公益惠民型5種類型。
為了鼓勵各單位開展工作室創建和活動,辦法強調要建立組織領導、經費支持和激勵、管理考核、榮譽激勵和摘牌變更5大機制。
辦法明確提出,要將工作室創建工作納入企業黨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形成黨政重視支持、工會牽頭協調、部門配合指導、工作室自主運作、勞模(先進)和工匠人才掛帥、職工參與的創建工作格局,為工作室創建和開展活動奠定堅實基礎。
辦法要求,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開展勞模(先進)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要加強對工作室的指導和服務,不斷提升工作室創建科學化水平;要打造工作室的“四個結合”,即:與業務、技術和管理部門的創新活動相結合;與勞動競賽、技能培訓、職工隊伍素質提升相結合;與黨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與職工之家、職工小家和職工文化建設相結合,發揮工作室傳承、攻關、培養、創新作用;要利用各種渠道和平臺,廣泛宣傳創建成效,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江西省郵政工會)